专家建议:有必要出台引导性电力发展规划!
       “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还出吗?全国性电力发展规划还有必要出台吗?”——继“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诸多全国性重磅规划陆续出台后,不少电力行业人士不约而同发出上述疑问。近日,有受访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应该参考国际经验,出台引导性电力发展规划,支撑我国电力工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电力发展规划由国家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电力中期发展规划的重点是“五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相衔接,贯彻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
       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电力发展规划——《电力工业“十五”规划》由原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1月发布。时隔15年,2016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规划管理办法》,并于同年11月发布了第二部全国性电力发展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为何两个规划相隔15年之久?“从期间我国电力工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看,传统规划从属于计划控制,引导作用较弱。”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向记者坦言。
       记者注意到,为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早在2002年发布的电改“5号文”就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电力项目审批办法。此后在200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将电力建设项目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014年10月底,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又将火电、水电等电力项目的核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一系列积极改革举措推动此期间电力投资大幅增长。“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实际完成的装机相比于预期性目标分别超额33%和49%,电力供需形势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发生明显转变,电力供需逐渐趋于过剩。
       那么,随着电力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在降碳目标下,电力行业还需要全国性的规划吗?有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我国电力行业正处于从计划到市场、从传统能源向新型电力系统过渡的时期,必然要经历技术组合和技术路径的试错过程,再加上技术、管理体制、经济关系都在迭代,很难制定出一个强制性的、‘颗粒度’特别细的、精准的统一电力规划。另外,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发用两侧都是分散决策的,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也难以做到统一规划。”
       另有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电力行业不需要全国性、强制性的统一规划,但需要引导性的规划。“比如国外规划就是以引导为主,分可靠性和经济性两种规划。可靠性规划与容量市场紧密相关,经济性规划与电能量市场密切相关。可用同样的模型,先制定出可靠性规划,算出有效容量有多少,然后制定经济性规划,找到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最优路径。经济性规划如果做得好,市场决策也会自觉参考。”
       如何制定引导性的电力规划?冯永晟建议,必须要把握好规划重点。在电力市场化背景下,电力投资将由电力市场的价格信号来引导,电源投资主要交由市场完成,电源规划只起到引导补充的作用,其重点在于电网规划。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渡期,在成熟电力市场仍未能有效运行之前,电源规划还担负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建设的作用,这就对科学规划电力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电力规划需要电力监管的有力配合。作为事前引导的政策手段,其效果既取决于规划本身的科学性,又取决于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还要对地方政府形成约束,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冯永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