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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冬季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04   点击次数: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冬季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906号,详情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生态环境局,省电力公司,各燃煤电厂:
       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升环境管理能力,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现就做好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冬季做好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形势十分严峻,距离国家要求、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后,受高湿静稳、逆温等不利条件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大幅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污染防治、科学实施电力绿色调度,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尤为重要。
 二、统筹做好能源保供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和改善空气质量都是当务之急,各地要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联席会议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做好保暖保供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电力绿色调度制度,省电力公司要在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热力供应的前提下,对环保绩效高、单位煤耗低、使用优质煤、远离城市建成区、铁路运煤占比高的燃煤发电机组优先调用;热电联产机组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调度运行。
 三、鼓励使用优质燃煤发电
       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煤炭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加强燃煤电厂煤炭质量管理,支持鼓励发电企业提高煤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燃煤电厂煤质检查,对违规使用劣质煤炭的企业严肃查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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